一千九百二十二章知耻而后勇

天眼人生 !微笑昨天在单章里讲过了,从117ooo币开始,每增加3万币,微笑不少于六章爆,有些事情可能没讲清楚,今天只好在书里讲一下了。有的作者是一个盟主爆一次,这样一个人承受的太大了,但是大家一起打赏就容易多了,微笑这本书一直在鲜花榜上名列前三名,但是打赏却落在了人家的后面,书友们的脸上也无光是不是啊!

辩护律师也被吓坏了,草草的念完了自己的辩护词,不等庭审结束,拎起包连滚带爬的跑出了法院。刚才他看到群众那愤怒的表情,感到如果再继续留下来的话,说不定今天连法院的门口他都走不出去。虽然法律有规定,可是民愤太大,有时候法律在民愤面前也不是那么很管用的。

楚生和秦綬也认为法院的量刑过重,当庭提出了上诉。这也是法律允许的,不管一个人的罪行有多么严重,民愤又是多么强烈,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,毕竟现在讲究的还是依法治国嘛。

他们虽然拥有上诉这个权力,但是,广南省委也同样拥有说明情况的权力。楚生的上诉状,还没等递交到最高院,广南省委给最高院的函就已经到了。

广南省委在情况说明函中,特别指出,楚生-幼女一案,在当地造成了极坏的影响,民愤极大,如果处理不当,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,生恶性大规模的**,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,必须严惩。

刑法对这一方面也是有规定的,-妇女情节十分恶劣的,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。什么叫情节恶劣?那就要看民愤有多大了,群众的情绪也是要认真考虑的,万一真的生大规模的**,这个责任是谁也担当不起的。说到底广南省委和省政府对这个案子的定性还是非常重要的。

一边是罪犯的上诉,一边是有着强大公权力的一个省的省委和省政府,最高院的天平会倾向哪一方也就不言自喻了。再说了,严惩楚生这个罪大恶极的罪犯,也是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。十几天后,最高院驳回了楚生和秦綬的上诉,维持广南高院的原判!

又过了十几天,省高院专门派了一个副院长去最高院,迅的核准了楚生的死刑,这个副院长回到广南的第二天,楚生就被押赴了那个偏远的小县城。法警把楚生五花大绑,押在大卡车上,围着县城转了两圈,最后来到了早已勘查好的刑场。一声枪响,楚生这条罪恶的生命就魂归地狱了。

这个案子,从开始审理,到最后执行极刑,前后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,其效率之高,度之快,开创了我们国家司法史上的先例。

由这个案子而牵扯出来的一些政府官员的**行为,也经过了省纪委强有力的调查,很快就真相大白了。随后,这个偏远小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,以及十几个贪污数额较大的官吏,也被省纪委移交给了检察院。

既然前面有了例子了,检察院和法院也本着从重从严从快的原则,对这些贪官进行了严肃的处理,一律本着法律的最高上限对他们进行量刑,让这些贪官们得到了应有的处罚。

如果有人还要提出权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来,这个例子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。老百姓也懂得权力在有些时候还是要比法律管用的,既然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,那么执行法律的这些人就要遵守权力下面的游戏规则。只不过官员们手中掌握的权力在对司法进行干涉的时候,是否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那就要两说着了。所以,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,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,谁也说不明白!

这期间红峰市的市委书记倪培山,也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,他的这个急倒不是为了保住那些贪官,而是为了自己头上的乌纱帽。他也非常清楚,自己治下的一个小县里出现了这么大的问题,市委书记是要负主要领导责任的,更何况穆国兴又是一个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的强势的省委书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