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五十二章 崔猛(二)

却说李申受欺,崔猛亲眼目睹。众家丁如此残暴,激发了英雄肝胆,气涌如山,鞭马上前,正欲解救。母亲怕他惹祸,赶紧制止,隔帘说道:“住手!老毛病又犯了?”

崔猛不得已,恨恨而罢。奔丧归来,不语不食,妻子跟他说话,也不搭理。这一晚和衣上床,翻来覆去,辗转难眠,忽然间一跃而起,出门离去,良久方归。

次日早起,仆人来报:昨晚发生命案,恶少一家老小,悉数被杀,剖腹挖心,肠流满地。李申妻子连带倒霉,亦遭击毙,裸尸床下,可怜一缕香魂,灰飞烟灭。

崔母闻言叹息:“红颜薄命。小娘子命苦,先遭恶少淫辱,又被歹人杀害,可惜,可惜。”

崔猛怒气填膺,叫道:“这等水性女子,杀了就杀了,有什么可惜?如果真是三贞九烈,当初受辱时,就该自刎,既保清白,又全名节!”

崔母闻言,不再言语,内心却不免怀疑:我儿如此激动,莫非他竟是元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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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少被杀,县令立案调查,私下揣测:恶少与李申有夺妻之恨,他妻子被人侮辱,自己戴了绿帽,自然生气。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先杀恶少,再杀发妻,是了,定是这样。

想到这里,当即发下文书:即刻捉拿李申归案。一番拷打,拒不认罪。县令本是狠人,心肠刚硬,兼又愚蠢自大,既已认定李申行凶,一条道走到黑,日日折磨,总之是不折手段,非要他认罪不可。

李申惨受酷刑,皮开肉绽,腿骨外露,实在难熬。

迫不得已,屈打成招。县令命他画押,当场结案:李申杀人行凶,按律当斩,暂且收监,等候朝廷复核。

崔猛闻讯,内心忐忑,寝食难安。不久后老母病重,撒手人寰。崔猛办完丧事,跟妻子说:“杀恶少者,我也。前因老母在世,不敢泄露。如今大事已了,岂能自己犯罪,连累旁人遭殃?我这就去自首,一命换一命。”妻子百般挽留,崔猛不听,绝尘而去,至县衙击鼓,叫道:“杀人者在此,要杀要剐,悉听尊便。”

县令升堂问案,左右为难,找来李申,问道:“你二人到底谁是凶手?”

李申道:“是我。”